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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9  发布者:江苏建筑职教集团  浏览次数:72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质安[2013]85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现将《2013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2013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218

 

 

 

 

 

 

 

附件:

2013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构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防范体系,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广绿色施工管理,全力打造政府放心、百姓满意工程。

一、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理念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根据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工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工程安全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继续抓好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有计划地出台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规定、办法和文件。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加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力度。加快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开发建设,做好企业和个人安全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发布和使用工作,加大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信息共享联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工程监管体系,全面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全面推广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信息平台(LBS定位系统),并制定有关奖惩的具体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研究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在备案或现场工作中实行一卡通。继续开展以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分片区互查,继续做好季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防生,通过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整治联防联控力度,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各责任主体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意识,有力促进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水平。

加强层级检查、监督和指导,督促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和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零盲区,努力实现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加强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进行核查,对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依法予以清出建筑市场。

完善优质工程评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013年开始全面实行优质工程目标创建,强化创优质工程的过程监管,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将目标管理融入到工程质量管理全过程,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规范优质工程评优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各个工程质量奖项数量,强化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审核管理,组织各协会开展创优质工程奖示范项目现场会,努力提高我省工程质量水平。

推行工程质量报告制度。总结工程质量报告制度试点经验,推动市县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状况年度统计分析,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有计划的改进质量管理举措。

探索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建立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预备金制度,运用市场经济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防范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开展住宅工程相关主体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和信誉等级认定,考核认定结果与各方利益挂钩,促进住宅工程参建各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二、突出抓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

突出重大民生工程现场监管。重点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铁等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的有关措施,建立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季度分析会等工作机制。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度,通过监督巡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行为监管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和通病防治水平。

加大对安全形势严峻地区、重点领域督查指导力度。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开展重点巡查、督查,召开现场办公会,督促当地采取强有力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联合省安监局开展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工作,加大对未依法纳入统一监管或监管不到位、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等问题督纠整治力度。

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个人处理力度。组织开展对安全事故所涉及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处罚力度;加强对企业和个人安全许可延期管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延期;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与各类评优评奖、市场准入、企业资质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全面推动绿色施工管理。一是加快完善绿色施工的相关制度。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433号)要求,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验收指标和评价方法来推进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在实施中及时总结经验,对绿色施工评价指标进一步量化,使绿色施工管理有标可依。二是加快建立完善绿色施工激励机制。加快试点和示范工程引导绿色施工的健康发展步伐,制定绿色施工的激励机制(在相关的工程评优中,在项目招投标中加入绿色施工的要求,提升工程的绿色含量,强化激励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绿色施工管理和技术研究。针对绿色施工推进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创造性工作和推进技术进步来化解难题。 四是加强绿色施工宣传和培训。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绿色施工管理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广泛营造绿色施工氛围,开展绿色施工讲座、论坛、交流、观摩活动,让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正确认识到绿色施工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

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指导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事故预防工作,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认真排查隐患和加强事故源管理,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考核,对考核基地进行标准化建设和目标考核,并实行优胜劣汰,全面落实建筑机械安装检测规定和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加强建筑材料进场管控。深入研究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现状,根据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影响质量安全重要材料的抽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采购、进场验收和分类堆放的管理,强化材料的检测管理,加大对进场材料的抽检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加强对预拌砼、预制构件和预拌砂浆的质量管理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我省预拌砼、预制构件和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意见》,加大对商品混凝土厂家的质量管理和抽查、抽测力度,强化内部实验室的建立和质量检测管理,督促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管理部门建立严格登记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

三、加大建筑施工技术创新

积极推进建筑业施工技术创新。积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江苏省建设科技之星活动,激发和调动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实现更多的施工技术创新,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探索试点和推广工程建造专业化、部件标准化、制造工厂化,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

加大施工新技术研究推广力度。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究开发工作。大力开展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全省工程建设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升。继续配合省经信委开展施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加快技术革新步伐。指导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探索施工新工艺、新方法,整体推动建筑施工技术进步。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建设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对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工作。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以组织培训和开展技术交流、学术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绿色施工技术专家库,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施工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遴选业务骨干入库,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指导,并邀请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领导做有关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与预防职位犯罪讲座。

建立安全生产救援应急队伍。根据国家和省安委会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建立安全施工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领域应对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能力。2013年,着重指导省辖市建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队伍,针对建设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关键工作岗位等事故预防重点,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组织编制《2012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汇编》。深入开展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周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全生产咨询日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咨询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营造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